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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重庆市万州区教育事业单位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38人公告来源:职业教育 发布时间:2024-10-17 18:20:29
产品说明
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2022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嫌疑犯,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相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2日,如“30周岁以下”,指未满31周岁,在1991年3月3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2022年应届毕业生按即将获得的学历(学位)及对应专业报考,其中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且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否则不予聘用;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入学证明、各学年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并提供正规翻译材料),且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否则不予聘用。 报名人员毕业证书上载明的专业名称应符合本简章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专业资格审核时应对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以及《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证(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上载明的专业; 专业名称与上述目录中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的,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依据其他佐证材料认定后,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专业资格审核检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0周岁以下,均含30周岁;如专技12级以上,均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简章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2022年应届毕业生,最迟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本简章正文和附件所指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入学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以及2021年8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归国人员。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及实际在做的工作安排,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官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网址: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来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由应聘者本人填报《万州区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22届毕业生报名登记表》(附件4),电子件报送到报考岗位后边对应邮箱(详见附件1)。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报考人员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请再次认真核对本人所填信息是否准确,是不是满足招聘条件,避免误报。资格审核检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万州区人力社保局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现场资格审核检查时间及地点将在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官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网址: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 网上报名人员须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核检查(所需资料见附件5),现场资格审核检查通过的考生才能进入后续环节,资格审核检查不合格的,向应聘人员说明原因。 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审核检查人员与拟招聘人数比例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最低降为2:1,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万州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主要采取面试方式来进行。凡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达到8:1的,将对此岗位应聘人员进行笔试。 笔试分值100分,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考试采用闭卷笔答方式,笔试大纲参照《2021年下半年重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科目和职员岗位专业科目考试大纲》(2021年9月30日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官网发布)执行。 (2)按照与招聘岗位名额5: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 (3)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招聘岗位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面试的时间及地点将通过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官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网址: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面试分为专业技能测试和综合面试,面试中各测试项目分值均为100分,综合面试与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均不低于10分钟。专业技能测试采取试讲(备课+模拟讲课)形式进行,每位考生备课时间为30分钟,模拟讲课时间为10分钟,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教学设计能力、课堂教学艺术等。综合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对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做综合考量。专业技能测试、综合面试任何一项分值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 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0%+综合面试成绩×30%。 参加事业单位考试考核,应自觉配合考务机构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报名现场、招聘单位考试现场等公布的疫情防控要求,并遵照执行。 签约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时,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为签约人员现场放弃签约资格的,在报考同学校同学科的考生中依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之后如仍有空缺岗位,在应聘人员自愿的前提下,用人单位可以从报考其他学校相同学科,且参加考核的落聘人员中依分数从高到低进行一次性补聘,同一岗位有相同分数考生申请补聘的,则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考生考试考核结束后,签约人选与招聘单位现场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就业协议书中明确违约行为以及违约责任。 体检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区教委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做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做全面考察,包括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考察人员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当地考验查证、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来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报考人员说明原因。 对事业单位招聘岗位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可按规则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不再递补。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种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万州区人民政府官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网址: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有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考生未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取消公示及聘用资格。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送区教委审核后,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有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考核招聘全部人员一经聘用,须在万州区教育系统服务5年(招聘单位至少3年)及以上。公费师范生还应按照公费师范生招生协议规定,自愿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6年以上,未满规定工作年限者,按市教委有关公费师范生协议规定处理。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应承担对应违约责任。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顺利利地进行。各相关的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区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本次招聘工作中涉及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于工作日咨询电线.本次招聘不指定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4.考生在招聘期间须保持报名时所提供通讯全天候畅通,如因考生原因未获知有关信息,或考生通讯不畅未接收到相关考试信息而影响招聘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5.疫情防控要求:所有考生在资格审核检查当日,必须持资格审查前24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验测试阴性报告,且重庆“渝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为绿码,无异常(当日更新),体温查验37.3℃,且无不正常的情况,方可进入资格审核检查点。请考生在现场资格审核检查、笔试、面试等环节严格遵守佩戴口罩、保持距离等相关疫情防控规定,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安排。 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结果原标题:重庆市万州区教育事业单位面向2022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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